摘要

1993年国有企业改革以来,以张维迎(1995)为代表的"产权改革派"和林毅夫等(1997)为代表的"剥离负担派"及其改革导向影响较大。时至今日,有关他们的争论仍在继续,使得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缺乏自洽性的理论逻辑。为此,该文以剖析这两类派别的逻辑分野、主要举措及其局限性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提出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引进积极股东参与,及统筹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国3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就,提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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