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其第一部分"关于设立公司的民事责任"一直是理论界所争议的热点。结合该解释部分的第二、三条的规定,从法理角度入手,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应当进行法价值的解读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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