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儿童处于个人生命历程的早期,接受教育和照顾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目前大多数幼儿园能够为3岁及以上幼儿提供日常照料和学前教育服务;而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正式服务机构相对而言就极为欠缺,这一阶段婴幼儿教育和照料的责任往往由家庭特别是母亲来承担,并成为妇女家庭一工作冲突的主要原因。国家是否以及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介入托幼服务领域?哪种途径最有利于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