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气候变化巴黎会议上,我国承诺CO2排放量于2030年达到峰值,而这种环境承诺并不意味着我国将不再适用差别待遇,相反,应当更加合理的在国际社会主张差别待遇。这样就使得分析差别待遇兴起的原因对国际环境谈判有着重要的意义。国际环境差别待遇既是发展中国家对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实现全球环境合作的必然要求。对于差别待遇兴起原因的分析,可以为我国在国际环境谈判中主张适用差别待遇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避免过早或者过多的承担国际环境责任,本文主要从主权方面、国际环境合作两个层面谈论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