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我国地方债发行机制的历史沿革建国后,出于政治治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东北政府和安徽省政府发行过经济建设公债。在随后的几十年里,中国经历了"既无内债也无外债"的阶段。改革开放后,在分级管理的指导思想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为了增强自身的可支配财力,纷纷在各自的行政区划内进行各种形式的预算外资金的增收,一度使得预算外资金的规模超过了预算内资金的规模。直到1986年,国务院规定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归财政所有,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部门还拥有使用权。1994年颁布实施的《预算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