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死刑制度还不能被废除的情况下,如何保障死刑犯这一最弱势群体的权利一直被学界关注。在全社会应树立如下理念:死刑犯也是公民,其未被依法剥夺的权利也应当予以保障,因而应赋予其赦免请求权、临刑会见权、获得医疗救助权、器官利用的自主选择权等权利,这有助于刑罚执行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