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转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作调节、民间主动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呈现在社会面前,民间公共组织作为主要的社会治理参与方有着重要地位;民间公共组织在社会救助、危机救援、社会治理、政策调节等方面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身份尴尬、资金匮乏、制度保障不全等现状,民间公共组织作为政府组织的最大补充力量需要政府治理、社会参与及其自身改革,方能更加规范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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