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内部土地建设规划、土地实际利用类型规划、城市局部及总体规划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每项规划内容都具有符合自身特点的细化任务与独特的格局划分思想。在具体的规划项目里会出现土地特点以及空间格局分布上的重叠,也会出现不同规划者的意见冲突。一旦出现冲突就需要进行三规的协调工作,协调时主要依靠对于土地类型、实际用地规模的布局规划与用地年限约束等方面的慎重把握,且需要在此基础之上采用各区域联动且刚柔并济的有序管理规划法来实现合理操作的目标。

  • 出版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