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美国前任国际法协会主席路易斯·亨金曾提出:“在各国的关系中,文明的进展可以认为是从武力到外交,再从外交到法律的运动。”这实际上比较准确地揭示出了以法治手段调整国际关系的进步性。根据他的理解,国际关系的调整手段大体上分为:以权力为导向,和以规则为导向,二者之间的演变,勾勒出了现代国际法产生的理想方向。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国际法治化向纵深发展,以法治手段处理外交事务,有助于增强我国的硬实力、软实力和巧实力。观察世界开放型经济体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