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下钓鱼触电的无过错责任承担

作者:刘慧
来源:农村电工, 2018, 26(08): 17-18.
DOI:10.16642/j.cnki.ncdg.2018.08.020

摘要

<正>1案件背景2014年8月23日,村民蒲某与余某到河边钓鱼。当日11时许,蒲某手持未收起的钓鱼竿经过太平桥桥面时,手中的钓鱼竿不慎触碰到横跨桥面的10 k V高压线,致蒲某触电倒地身亡。蒲某家属时隔2年,2016年将产权单位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法院查明:蒲某身亡处距供电公司设置的"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安全警示标志不足4 m。2015年11月16日,该县供电公司为了提高配网防雷水平,更换了

  • 出版日期2018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