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美容纠纷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是医疗美容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快速发展至今的产物。在其纠纷与日俱增的情势下,应引导医疗美容纠纷走向特殊性医疗纠纷的法治化轨道,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医疗纠纷鉴定方式,构建医疗美容纠纷鉴定专有化,从而保证医疗美容纠纷鉴定的公平、公正、科学,缓和医疗美容专业人员与美容就医者之间的特殊矛盾,力求并减少无故的"医闹"现象,以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