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中尚未足够地考虑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加以区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也未对此予以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个案调查,表明了在我国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确立这一制度需要在我国建立理论研究与实际运用有机结合的平台,并需改进和完善我国的立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