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目的,通过对海洋渔业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参与问题的实地走访,从法律、主体、过程、信息等因素分析海洋渔业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主体代表性不强、海洋意识薄弱、参与度不高;参与侧重末端参与、参与途径不健全、意见处理效力不高;信息公开力度不大,信息真实性有待核实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建议:(1)完善现存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公众享有的环境知情权与参与权,同时建立相应的信息公开机制、司法保障机制和公民诉讼制度;(2)在参与主体的选择上,应以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直接受益者或受害者为主;(3)建议多种途径相融合,并且将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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