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认为,中朝两国农业可以通过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科学技术等方面进行合作。但中朝农业经济合作领域的资金需求规模大且结构多元化,资金供给总量不足且结构不合理,制约了中朝农业经济合作。鉴于此,我国应加大财政对中长期农业贷款的支持,扩展涉农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农业信贷担保系统风险救助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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