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平台治理视角,选择以小米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和以华为为代表的科技型企业创立的开放式创新社区为研究对象,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 QCA),对两类社区治理机制影响用户知识共享行为的多重路径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发现,社区监管是两类社区实现高知识共享行为的共同必要条件;二者存在一个由引导机制和约束机制构成的一致组态;用户嵌入、知识保护在促进二者知识共享行为中的作用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