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变得炙手可热。国内在顶层设计上给予了人工智能极大的支持,实践领域也积极将人工智能纳入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尽管如此,在承认人工智能法律应用上仍然存在重重障碍。在法的制定和实施上,立法者还不具备数据思维,自动化执法可能导致程序正义受损,而且由于智能裁判的特点,法官的接受意愿并不高。此外,人工智能隐含的算法歧视、对隐私权和自主性的侵犯等,都将普通公民置于更加弱势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