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城市综合执法行使行政权调整的对象大多为弱势群体为切入点,而引发出对弱势群体人权保障问题的思考。城市综合执法不应忽略弱势群体生存权益,从人权的角度主张建立有限政府创建服务性行政,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真正保障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创建以人权为核心的和谐社会应将人权的保障落实到具体每一件事上来,以和谐与宽容为有限政府的终极价值取向。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安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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