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业核心能力一词在职业教育界和企业界已广泛使用并有着不同的指称。职业教育界将职业核心能力指称员工的通用能力,而企业界将职业核心能力指称员工的岗位能力。这给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以及职业院校的教学带来诸多麻烦,需要相应统一职业核心能力所指称的含义。职教界放弃职业核心能力所指称的含义存在着应然因素。职业院校是学生实现由学生走向职业人的过渡,所使用的名词指称需要与企业相接轨。不同层次的学校有着不同的教育分工,通用能力的培养应当由普通基础教育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