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深化和集体协作机制的逐步解体,其对新疆农业增长的贡献渐趋式微。通过对新疆近30多年农业增长的观察,本文发现,产权理论有其局限性,适用于西方,也适用于中国的部分地区,但可能并不适用于目前的新疆。集体协作机制和技术进步同样是影响新疆近些年来农业增长的主要因素。本文建议,应在新疆先推行各种新型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如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农垦企业,集中土地组建大农场等,来取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小农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