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视域中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从存在论的角度看——由于"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决定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也决定了人对自然的态度是"敬畏自然、依赖自然";从实践论的角度看——由于"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决定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也决定了人对自然的态度是"支配自然、改造自然";从价值论的角度看——由于"被认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决定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需要与满足的关系",也决定了人对自然的态度是"善待自然、呵护自然"。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与把握这一内涵,对于我们今天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