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学界普遍认为保险交换行为所遵循的原则是对价有偿,而否认等价交换这一商品经济普遍原则在保险活动中的作用。本文通过对被保险人总体与保险人的交换关系和单个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交换关系的分析,得出了与保险学界通行观点完全不同的结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等价交换关系,对价有偿是等价交换的特殊表现形式,而等价交换则是对价有偿的内容和保险交换的本质特征。单个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等价交换关系形成的关键在于竞争所导致的风险细分和由此形成的同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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