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进行社会控制以预防犯罪的一项重要制度,劳动教养制度中国家权力的运行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使其扩张与滥用成为必然,容易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没有达到控制、预防犯罪的目的。因而,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其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必须以人为本, 设计基点应为权力本恶,国家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