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陆源污染的来源并不仅仅局限于海岸带或海洋地区,其具有典型的外来性。它不仅严重危及人们的健康与福祉,更直接危及到靠海生存的人们健康与资源安全。陆源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不仅导致某些疾病多发、海洋食物不安全、可以供人类使用的各种资源减少,也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公众社会心理健康。虽然我国一直十分关注陆源污染防治问题,但陆源污染的发展态势显然超出了我国政策与法律监管的程度。我们不仅存在着法律对策整体偏软的问题,而且面临着公众健康权受到侵害后救济不力、救济体系不完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