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认定商标抢注行为系违法行为,但却未对商标抢注人规定相应的惩罚性法律责任。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及出于利益平衡考虑,商标被抢注人的民事利益值得受到法律保护,商标被抢注人得依《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向商标抢注人就自己所遭受的商誉减损、市场机会丧失等纯粹经济损失主张侵权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