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提供的,满足公民的某种直接需要的公共活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原来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来完成,根据择定者或者中标者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来支付服务费用。"[1]从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入手,总结其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政府责任模糊、购买程序不规范、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缺失、公信力缺失的问题,提出观念转变、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公民素质、建立绩效评估四方协同推进的解决对策,以期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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