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工期延误的情况。在非承包人原因(如不可抗力等)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况下,为保证工期,发包人常要求承包人赶工,由此往往出现赶工费用计算的问题。以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例,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大量建设项目进度滞后。随着近期国内疫情渐渐好转、各地的建设项目纷纷复工并全面展开,为避免因建设项目延期交付导致的各类损失,赶工及赶工费用如何计算和确认,是建设项目各方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基本被认定为不可抗力[3],在发包人提出赶工的前提下,对于如何定量计算赶工费用的问题,文章从分析不可抗力的认定依据入手,结合实际案例,将费用分为新增人员进退场费及人员施工降效补偿费用、新增机械设备进退场费、材料增加费、临设增加费与现场管理费等五方面,以此为基础列出了赶工费用计算思路,为各位专业人员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参考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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