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程监理制度下的业主与工程监理之间的关系属于多任务的委托-代理关系。根据多任务委托-代理博弈分析,由于工程监理承担任务间努力成本的替代性,多任务委托-代理情况下的工程监理具有不同于单一任务委托-代理情况下的激励机制;为防止对工程监理激励效能的弱化,工程监理激励报酬制度应以客观绩效评价为主,并辅以主观绩效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