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为提高我国药品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供参考。方法:分析我国药品定价引入经济性指标方面的已有研究成果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较为合理的定价办法。结果:笔者认为合理的定价方法应为:首先,确定每一类治疗相同适应证下不同通用名药品中满足临床需要的最低价格品种为该类药品的代表品,然后以代表品的价格为基准,对待定价药品与代表品的功能进行倍比打分,以此作为分子,再将待定价药品的价格与代表品药品价格之比作分母,通过两者之比所得值对1的偏离程度,确定待定价药品应提价还是降价及价格涨落幅度。而代表品的定价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结论:本研究提出的方法可通过将定价目标与药品临床效果紧密结合实现价值定价,可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