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众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参与权是发挥其治理功能的基本保障。当前我国现行的诸多法律对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相关权利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参与权的法律规定比较抽象且缺乏实践操作性。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公众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参与权,有助于公众深入参与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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