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先行法治化是学者针对"先发"地区法治建设先行发展状态提出的新理念。它是指具有经济社会"先发"优势的地方区域在国家法治的基本框架内,在本地区经济、政治、社会优先发展的基础上,就依法限制公共权力、保护公民自由与权利、调节各领域社会关系,按照国家统一的法治目标展开先行一步的法治建设状态。其主要有四个特征,即地方党委民主政治建设先行,关键环节的法治建设先行,地方法治建设与其他工作协调并进先行,法治建设压力机制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