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公共池塘资源面临着治理困境。我国传统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依托于高社会资本的精英自治模式,是一种原始的亲缘、地缘交换秩序。新中国成立后,历次农村运动摧毁了传统秩序及其背后的社会资本,构建了依托行政手段的集中指导秩序。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中指导秩序式微的同时,社会资本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重建,从而制约了自主治理秩序的形成。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产权有利于协商与交换行为发生,进而培育社会资本,并最终形成有效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的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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