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资源具有巨大的经济、生态和社会价值。就我国而言,自然资源主要分布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社会较为落后的民族地区。但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利用的研究文献分析和以贵州为例的实证调查分析表明,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利用的一般抽象法制理想与普遍存在的被"俘获挟持"等现实之间存在一定距离。为此,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利用应在一般、抽象法制理想基础上结合地区特殊情况进行倾向性关照和机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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