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逐步实施中面临的困境主要是缺乏强制有效的法律支撑,承保范围小,企业投保程度低,保险公司承担污染事故责任风险较高。借鉴国外成熟的相关制度是弥补我国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吸纳它国实践经验的有效途径。通过结合德国成熟的实践经验,我国应完善与细化《保险法》中对环境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互协调、相互补充,扩大承保范围,细化被保险的风险。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