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定特殊的毒品共同犯罪,如毒品集团犯罪、毒品团伙犯罪、以共犯论处的毒品犯罪等时,必须以共犯基本理论为基础,全面考察毒品犯罪的特殊性,综合作出认定。当然,也有一些毒品犯罪,从外形上看,具有共犯的部分特征,但实质上欠缺共犯成立的部分要件,故应被排除出毒品共同犯罪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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