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从2009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批试点以来,延边州虽然取得了成就,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如适龄参保人员数据调查难,养老保障水平低,激励机制不明确,新农保个人账户资金产权不明晰、基金统筹层次低,立法滞后、宣传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有待改进和完善。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