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接上期)第三十二条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应当保护合法在先权利。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作品著作权抗辩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若注册商标的申请日先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或者有证据证明的该著作权作品创作完成日,商标执法相关部门可以对商标侵权案件进行查处。本条规定了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作品著作权冲突时的处理原则以及保护日期的比较基准。

  • 出版日期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