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兴产业因其技术和发展阶段的特殊性极易成为产业政策的作用对象,而产业政策能否真正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其能否有效发挥激励约束效应。本文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例,阐释其产业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显著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由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导致的激励约束缺失。据此提出新兴产业政策需依据产业发展阶段特征及政策目标差异,构建多元主体的全过程政策实现机制,并适时视政策效果对其进行调整或退出的选择,才可能尽量降低激励约束缺失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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