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集体建设用地为核心的存量改造在广东推行已逾七年。检讨相关政策实施的文献,发现利益各方围绕土地增值收益的博弈是推动改造和塑造结果的关键。同时,规划调控弱、开发强度过高和公益设施配套不足极为普遍。然而,从微观层面对改造失控背后制度性逻辑的研究匮乏。此外,已有研究多视开发商逐利、政府寻租以及两者的合谋为改造失控的主因,而对土地持有者如农村集体的角色鲜有涉及。本文结合制度变迁的理论和村庄改造案例的深度实证探讨制度转型、利益各方权利关系演化和博弈的结果。研究发现旧改政策强化了村集体的地权,但对土地增值收益的再分配未充分界定。在不确定的制度环境下,积极推动改造的政府先期投入以保障集体收益,而村集体则依托现实的土地占有占据博弈的主动,不断"把持"政府,争夺土地收益,最终使政府在维持社会公益上逐步妥协,危及空间品质和社会公平,与包容性发展渐行渐远。旧改应力求政府统筹,完善利益分配和规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