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合同正义在兼容合同形式正义的基础上旨在追求实质正义。合同正义之理念的真正价值在于法官在司法适用中始终以合同正义作为其判案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依法保障合同自由的同时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实现合同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