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要实行多元化的土地产权制度,将农业生产用地归于农民或农民按"按份共有"原则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将少量土地作为"公地",而将宅基地完全归农民所有近些年,笔者在工作中接触到很多关心农村土地问题的一线公务人员,听到他们的所思所想,以为很有现实意义。做一个归纳,大体以为下列问题值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