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近些年来各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措施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认为其在增加政府收入、提高资源开发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产生一定正效应的同时,不仅放大了资源税制度的基本错误,而且使现行制度的体系结构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并为后续改革埋下了隐患,进而认为现行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整体性的,必须重新构建,其长远目标应该是建立以权利金为主体、包括优质资源出让金和矿业权租金在内的新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