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当代中国法律史教科书或论著大多将自商鞅"废井田、开阡陌"的变法改革之后的古代中国定性为私有制社会。这些著作通常认为,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即在秦国范围内废除了井田制,进一步承认所有土地都可以私有和买卖,由国家统一收税,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从而首次将法律与确认土地货财的所有权联系起来。~[1] 在许多学者看来,古代中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