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14年全国范围内敲诈勒索罪判决书为样本的实证研究发现,累犯具有前罪多为侵财犯罪、主犯比例高、多为青壮年及预谋性高的特点。分析表明累犯受到了比非累犯更重的处罚。法官把握从重处罚幅度时参考的因素包括再犯罪的时间间隔、累犯前后罪罪行轻重,而累犯前罪性质因素未对其量刑产生显著影响。在今后的量刑规范化改革中,实务部门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防止出现定量极端数字化,最终实现量刑均衡和公正。

  • 出版日期2019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