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辽宁省西北部的朝阳地区,因地理位置特殊,多民族杂居,是清代行政建置变化较为剧烈的地区之一。以时间和变化特征为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从天聪至康熙朝为第一阶段,处于蒙古地界,实行盟旗制度;从雍正至乾隆中期为第二阶段,设置理事厅,初创蒙汉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从乾隆后期至光绪末年,改厅设县,正式订立二元管理体制;从光绪末至清亡,撤县改府,由县级政区升级为统县政区,奠定现今朝阳地市级之行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