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资本必然处于一种不断流动的状态,而我国资本流动渠道的单一性及官方利率的偏低,导致了体外民间资本流动的活跃性。体外民间资本流动规模的日益扩大,要求监管层一方面加强对这部分资本的监管;另一方面应加大对这部分资本的法律保护力度。只有加强对多元资本市场的有效疏导,才能保证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