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规定了慈善信托制度,使包括慈善信托在内的我国慈善事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契机。但因缺乏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构建,导致我国慈善信托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进而影响了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信托的积极性。而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无论是基于我国基本国情还是综观世界通行做法,都具有进一步系统性建构和具体细化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通过制定专门的信托税制体系或特别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规定、实行"实体课税"原则、赋予信托机构处理慈善信托时具有慈善组织同等权利等方式,来完善我国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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