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征收后的补偿等产权议题一般发生在名义产权界定之后,本文从产权的社会视角出发,建立了一个"追索权"分析框架,通过质性的案例研究方法,对于其中的事后确认权、权利转换权、收益分配权、增量索取权等一束权利加以综合分析,以此强调追索权对于土地产权建构的重要意义,并为产权研究提供一个不同的分析角度。这一思路的基本观点是:追索权是由追索一方和被追索一方共同建构出来的,前者的索取和后者的让渡赋予了它独特的内涵。它经由多个主体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关系界定,即成为法理的和情理的日常生活逻辑界定的权利,往往需要在事后的追索过程中被不断厘清和建构。它特别强调权利的合法性制度基础和社会关系结构基础,由此引发的产权事后变动恰恰是产权动态建构过程的合理体现。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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