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的制度安排和发展走向直接影响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目前省联社制度的性质和职能定位都存在缺陷,需要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省联社发展模式的选择应有利于整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利于增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竞争力,有利于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银行体系。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地方农村金融监管机构、单一的行业管理机构和行业服务公司四种省联社发展模式都存在缺陷。只有兼具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职能的区域性农村合作银行机构的发展模式既能使各级农村信用社保持相对独立,又能实现自上而下的服务,使不同层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之间在业务上保持战略联盟,还能行使行业管理职能,是一种最优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