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程序正当"是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之一,倘若当事人不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诉讼行为,势必产生瑕疵的民事诉讼行为,影响案件审理,甚至影响裁判的公平、公正与司法效率。虽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瑕疵诉讼行为的救济做出了一些规定,但略显粗放,且不完善,仍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因此,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比例原则、程序自治原则和程序安定原则等原则的前提下,优化当事人诉讼行为瑕疵的救济途径,明确当事人意思不真实诉讼行为瑕疵的救济方式,确立当事人瑕疵诉讼行为异议机制,构建当事人诉讼行为瑕疵救济法律体系,对我国民事诉讼领域的正当性、安定性、公正性和效率性具有重要的司法理论和实践意义。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运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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