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网络已经成为伪劣药品销售的新平台,这其中搜索引擎明知是伪劣药品而提供竞价排名的行为起到了重要的帮助作用。然而这种行为与传统的帮助行为相比,在表现形式和地位作用上都发生了异化,导致定罪和量刑上的争议。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合理运用刑法解释方法作出恰当的回应,在坚定入罪化的同时,将起主要作用的帮助犯认定为主犯。